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项目跨区域远程异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持续推进“双盲”评审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据了解,此次评审改革依托河北省公共资源远程异地评标信息系统及全省各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借助互联网与安全防护技术,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共享“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资源,通过电子交易和音视频交互技术,实现评审专家远程协同评审。
在适用范围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服务项目,以及主管预算单位或采购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项目,原则上都要采用远程异地评审。不过,对于确需隔夜评审、现场查看样品、涉密或专家需集中评审的项目,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例外。
远程异地评审场地分主场和副场,项目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审现场为主场,其余为副场。远程异地评标场地的软件系统应满足:交易系统与河北省公共资源远程异地评标信息系统和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实现对接;交易活动、音视频交互、档案保存等环节均应在保密的环境下在线进行;音视频自动归档、清晰可辨;电子交易档案保存完整,交易活动全程留痕、可溯可查等。远程异地评标场地的硬件应满足: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之间物理隔离、互不见面,且均为分散评审席位;席位应当按标准配置计算机、音频通话、视频监控、视频会议、桌面监控和身份识别认证等设施。
组织方式上,应采用“主场负责、副场配合”原则。主场负责系统调试、过程见证、系统数据录入和维护等,副场则配合主场并维护本地评标秩序等。评审专家从“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按所属地就近参与评审,采购人代表在主场参与评标。评标结束后,副场将相关交易文档移交主场,档案资料保存不少于十五年。对于质疑和投诉处理,主副场应积极协助配合。
此外,针对可能出现的场地异常、设备故障、人员状况等突发情况,《通知》也明确了完善的应急处置措施。如副场机位出现问题要及时反馈解决;设备故障时根据修复时间决定是否延迟或重新评审;专家无法参与评审时及时补充抽取,被更换专家的评审结论无效等。